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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是衡量區域生態文明水平、監測生態文明進程、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明確生態文明建設方向與重點的基礎。在理論上,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是生態文明內涵的直接體現。在實踐中,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則是推動政府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依據。 自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建設生態文明”以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對生態文明相關指標體系從實踐層面進行了較多探索。深圳、廈門、中山、無錫新區、江陰、貴陽等地在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提出了各自的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這些指標體系除包括生態環境、生態經濟兩大類指標外,還包括了生態制度、生態意識等指標,較好地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不僅關注環境與經濟的關系,而且要求從制度和意識層面對工業文明進行全面革新的含義。但是,這些指標體系仍側重環境及其相關指標,未能很好表達生態文明作為一個新型文明形態的應有內涵。 學術界圍繞生態文明評價問題展開了初步研究。主要研究進展及其特點為:(1)一些研究提出的指標體系對環境、經濟關注較多,而對制度、文化方面關注較少[1](P51-53)[2](P823-826)[3](P60-63)[4](P21-27)[5](P1-5),比較接近于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生態文明內涵體現相對不足。(2)有些研究的指標體系較好地涵蓋了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指標[6](P55-59)[7](P131-136)[8](P72-75)[9](P60-63)[10](P6295-6304),但由于生態文明內涵闡述不足而使得指標之間的關系尚待進一步理清。(3)對區域生態文明評價而言,其與區域外部的經濟、環境關系也是評價的重要內容,但當前研究較少觸及。本文首先從人類社會文明形態演替和文明成果具體表現形式兩個角度定位生態文明并闡釋生態文明的基本內涵,構建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選擇相應的表征指標構成評價指標體系,為定量評價生態文明水平提供方法基礎,為政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理論參考。 一、生態文明的基本內涵 對生態文明內涵的闡釋,是構建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的理論基礎。當前,學術界主要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對生態文明內涵進行闡述,徐春(2010)將這兩個角度分別稱為歷時性角度與共時性角度[11](P61-63)。從歷時性角度來看,生態文明是人類社會繼工業文明之后出現的一種新的文明形態,而且生態文明的出現具有客觀必然性[12](P31-37)[13](P36-43),這個角度下的生態文明與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并列。從共時性角度來看,生態環境與經濟、政治和文化一樣是文明的一個主要子系統,因此生態文明只是人類文明的一個方面[11](P61-63),這個角度下的生態文明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比較而言,歷時性角度下的生態文明是針對整個人類社會形態而言的,共時性角度下的生態文明僅針對生態環境方面的發展成果。由于生態文明建設并不僅僅是生態環境方面的建設,而且由于人與自然復雜的相互作用關系也使得生態環境建設無法孤立進行,因此本文將從人類社會文明形態演替的角度定位生態文明。具體到實踐意義上,共時性角度下的生態文明意味著需要生態環境相關部門(例如我國的環境保護部、林業局等)強化生態環境建設、改善自然環境質量,歷時性角度下的生態文明則意味著需要整個政府以及社會部門共同行動構建致力于促進人、自然、社會三者和諧發展的社會運行機制以及相應的主流價值觀。 關于生態文明的具體成果形式。一方面,作為一種新的文明形態,生態文明的具體成果形式同樣包括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態文明既包含人類保護自然環境和生態安全的意識、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維護生態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技術、組織機構和實際行動[14](P4-5)。生態文明內容涵蓋了先進的生態倫理觀念、發達的生態經濟、完善的生態制度、基本的生態安全、良好的生態環境等[15](P30-32)。與工業文明一樣,生態文明具有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種成果表現形式;與工業文明不同的是,生態文明要求這三種文明成果的獲得必須滿足人、自然、社會三者和諧發展的要求,本文稱之為生態型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生態文明的具體成果形式還包括生態環境相關的文明成果,即共時性角度下的生態文明含義。 本文將生態環境納入了文明的內涵,更好地體現了人類對自然的尊重、人類與自然屬于同一有機整體。進一步地,生態文明內涵可以概括為生態環境與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的有機整合。從這個意義上講,生態文明中的“生態”具有兩層含義,其一為生態環境,其二為生態型傳統意義上的文明。 從某種意義上說,生態文明是針對整個人類社會而言的。全人類及其賴以生存的地球生態系統共同構成一個幾乎封閉的系統,人類只能基于地球上的生態環境來構建生態文明。但是,對于某一國家或者區域而言,市場交易體系使得其與外界存在產品和服務的交換,即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活動可以通過貿易而基于區域外的生態環境基礎。因此,生態文明要求一個區域的生態文明建設不應以犧牲區域外部的生態環境基礎為代價。當然,這一準則并不反對通過適當的市場交換機制來促進包括生態生產力在內的多種資源的優化配置,而是要求區域內外在資源環境利用方面的公平。 綜上,關于生態文明的基本內涵,可以得到兩點認識:其一,生態文明是生態環境與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的有機整合;其二,區域生態文明評價需要關注區域內外在經濟、環境等方面的交換關系。這樣生態文明內涵可以概括為“1+3+1”,其中,第1個“1”為生態環境,“3”為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第2個“1”為“與區域外部的關系”。 #p#分頁標題#e#
已有的關于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的相關研究一般都包含了生態環境、經濟、生態制度、生態文化與意識等指標。可見,這些指標體系已經超越了共時性角度下生態文明的含義;同時,這些指標體系僅包括了與生態環境相關的制度、精神成果,未能較好地涵蓋傳統的制度與精神成果,即未能涵蓋歷時性角度下生態文明的含義;最后,這些指標體系一般不包括評價區域與區域外界之間在經濟與環境方面的交換關系。 二、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 基于對生態文明內涵的闡釋,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路構建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首先,從生態文明內涵出發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的系統層,全面、直接地體現生態文明的基本內涵,包括生態環境、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與區域外部的關系五個單元。其次,將系統層單元分解為若干目標層單元(如圖1所示)。 其一,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是生態文明的自然基礎,包括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建設兩個目標層單元。生態環境狀況描述了生態系統、資源利用、環境質量等方面的狀態。生態環境建設描述了社會經濟系統為減少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壓力、改善自然生態系統健康水平所進行的努力,強調了人類社會對生態環境的回饋。 其二,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物質文明是生態文明的物質基礎。生態文明并不排斥物質文明,要求的是具有生態友好屬性的高水平的物質文明,據此分解為物質文明和物質文明生態化兩個目標單元。物質文明是人類在自然界求取生存與發展過程中獲得的物質成果的總和,集中表現為社會物質生產的進步和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改善[16](P380)。物質文明生態化,指物質財富的生產、消費過程消耗較少的自然資源、排放較少的廢棄物,包含生產生態化和消費生態化兩部分內容。 其三,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是生態文明的制度基礎。政府、企業、公眾是人類社會系統中的三大類行為主體,其相互作用機制構成了社會運行機制。政治文明是社會運行機制發展形成的積極成果,一般表現為人們在一定的社會形態中關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實現程度,包括國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等多個方面[17](P504-505)。生態型政治文明要求調整社會運行機制從而引導社會個體行為調整,達到促進社會與人和諧、社會與自然和諧的目標。引導政府、企業、公眾推動生態文明進程的社會運行機制都屬于生態型政治文明范圍,例如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政績考核體系、企業履行環境保護責任、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相關機制等。 其四,生態型精神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是生態文明的認識基礎。精神文明是改造主觀世界的精神成果的總和,主要表現為文化方面和思想方面[16](P380)。生態型精神文明一方面要發展傳統的積極精神成果,另一方面要促進精神文明生態化轉型。精神文明方面主要從科技、文化、道德水平三個方面來表征。精神文明的生態化轉型,有利于提高人們對生態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意識,這一方面直接影響社會個體行為,另一方面通過影響社會運行機制來影響社會個體行為,從而促進人、自然、社會三者之間的和諧。相應地,精神文明生態化可以從生態科技水平、生態文化水平、生態文明意識三個方面來表征。 其五,與區域外部的關系。生態文明要求一個區域的生態文明建設不應以犧牲區域外部的生態環境基礎為代價。與區域外部的關系主要衡量某一區域的生產、生活活動對區域外部生態環境的占用程度。 三、生態文明評價的具體表征指標 針對每一個目標層單元,將其所包含的有機組成部分概括為準則層。針對準則層,選擇合適的指標進行表征,從而構建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 (一)指標選取原則 遵循如下原則選取具體表征指標:其一,簡約性原則。由于生態文明涵蓋的范圍較廣,如果要求指標體系包含所有內容,則需要大量的指標,導致指標體系的龐雜,因此指標選取時遵循簡約性原則,即選擇少量但具有代表性的指標。其二,動態性原則。隨著生態文明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經濟系統、自然環境及其相互作用機制不斷演變,相應地,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需要選擇新的指標來表征。其三,可操作性原則。盡量選擇現行統計體系內的指標,或者選擇通過調研可以獲得的指標,從而使得指標體系在應用中具有較好的數據支持。 (二)具體表征指標 1.生態環境部分。(1)生態環境狀況目標層單元。從環境質量狀況、生態系統狀況、資源持續利用狀況三個方面描述生態環境狀況。以環境功能區達標率表征環境質量狀況。以生態用地比例和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分別表征整個區域、城鎮區域的生態系統狀況。以能源的可持續利用水平表征資源的持續利用。(2)生態環境建設目標層單元。包括經濟投入狀況、污染治理狀況兩個準則層單元,分別以經濟度量指標和實物指標表征。經濟投入狀況針對整個經濟系統和政府財政分別選擇了環保投資占GDP比例和生態環境相關支出在地方財政支出中的比例兩個指標。污染治理狀況主要選擇了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相關指標(如表1所示)。 2.生態型物質文明部分。(1)物質文明目標層單元。包含生產發達程度和生活消費水平兩個準則層單元。生產發達程度以人均GDP、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分別表征經濟產出規模和質量。生活消費水平則以恩格爾系數表征。(2)物質文明生態化目標層單元。包含生產生態化和消費生態化兩個準則層單元。生產生態化強調單位產出的資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其中,資源消耗選取了水、能源、土地三種資源,污染物則選擇了我國“十二五”規劃納入約束性指標的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種污染物。隨著污染控制水平的不斷提高,污染物種類也應隨之調整。生活生態化,強調生活活動資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這里選取了新售水電器具中節水節電型比例、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比例和綠色出行率三個表征指標(如表2所示)。#p#分頁標題#e# 3.生態型政治文明部分。(1)政治文明目標層單元。構建了政府執政能力水平和公眾參與狀況兩個準則層單元。一般地,效率由市場機制完成,而公平狀況則需要政府不斷提升,因此選擇描述社會個體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表征政府的執政水平。公眾參與狀況部分,結合我國當前制度基礎,以政府信息公開狀況來表征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的保障情況。(2)政治文明生態化目標層單元。生態文明建設不僅需要政府大力推動,也需要公眾積極參與。政府執政部分,以生態環保工作在黨政實績考核中的比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程度兩個指標表征;公眾參與狀況,則結合我國當前制度基礎,以生態環境議案、提案、建議納入相關政策比例表征(如表3所示)。 4.生態型精神文明部分。(1)精神文明目標層單元。主要包括科技水平、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三個準則層單元。科技水平以研發投入占GDP的比例來表征。文化水平可以選擇人均受教育年限或者入學率來表征,考慮到當前我國正在普及高中教育,而且國家“十二五”規劃也將高中入學率作為發展目標,這里選擇高中階段教育凈入學率為指標。思想道德水平難以直接表征而采取間接反映的方式選擇指標,注冊志愿者人數比例、義工小時數、人均捐款量等正向指標與犯罪率、交通違章數量等負向指標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這里選擇注冊志愿者人數占城市人口總數的比例作為表征指標。(2)精神文明生態化目標層單元。與精神文明相對應,包括生態科技水平、生態文化氛圍和生態文明意識水平三個準則層單元,其含義分別為應用于實踐的科技文化知識的生態友好程度、人們對生態環境知識的了解程度、人們從事生態友好活動的意愿。生態科技水平以應實施清潔審核的清潔生產企業比例表征較為清潔的生產技術的應用程度。生態文化氛圍則解讀為生態環境相關知識的普及程度,可以通過統計調研得到。生態文明意識水平反映人們相對更加偏好生態環境的程度,此處以環境組織注冊人數占城市人口總數比例來表征(如表4所示)。 5.與區域外部關系部分。以生態足跡作為社會經濟活動對生態環境占用的衡量指標,從而選定某區域人均生態足跡凈輸入表征該區域的生產與生活活動對區域外部的生態環境的占用程度(如表5所示)。 四、結語 本文從當前關于生態文明的兩種角度理解出發,闡述生態文明的基本內涵:其一,生態文明是生態環境與生態型物質文明、生態型政治文明、生態型精神文明的有機整合;其二,區域生態文明評價需要關注區域內外在經濟、環境等方面的交換關系。基于生態文明內涵,構建了“1+3+1”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基本框架,進一步構建了包括系統層、目標層、準則層以及35項具體表征指標的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 這一生態文明評價指標體系較好地體現了從理論內涵到評價指標體系的一致性,形成了基本完備的基本框架,理清了具體表征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同時考慮了區域生態文明建設與區域外部生態環境的關系。需加以說明的是,本文主要側重于從內涵闡釋到指標體系構建的理論分析,雖然在具體指標選取時也兼顧了指標數據的可獲得性,但是仍然有部分指標無法從現有統計資料中獲得具體數據,因此本文未能進行案例研究。在獲得數據支持的條件下,通過指標數據標準化、指標權重確定、綜合指數計算等步驟可以得到定量化的生態文明評價結果。其中,指標數據標準化是較為復雜的,試圖從理論上確定每個指標的取值范圍或者標準十分困難,在現實操作中多通過縱向的歷史比較和橫向的多個區域之間相互比較來確定;指標權重可以通過專家打分、熵值法等定性、定量或二者相結合的方法來確定;最后,綜合指數的標準確定與評價等級劃分亦較為困難,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法是橫向比較多個區域的綜合指數從而得到各個區域生態文明水平的相對評價結果。這一指標體系是基于當前關于生態文明內涵的認識而構建的,隨著社會經濟系統的演化與發展,關于人、自然、社會三者和諧發展的認識也會不斷調整,特別是關于生態環境狀況的認識會不斷深化,因此具體表征指標甚至指標體系的框架結構也應隨之不斷調整,以更好地評價生態文明水平并指導生態文明建設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