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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一是有利于實現產業的優化升級,十八大以來我國將深化經濟結構調整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基本政策,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瓶頸,而實施綠色金融則有助于在金融服務上為經濟結構轉型提供資金支持,有效地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二是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通過實施綠色金融可以在根本上遏制環境污染經濟行為,使企業重視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
1.2促進生態環保與能源節約
一方面粗放型經濟發展給環境帶來了巨大的污染,環境治理成為當前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而資金短期又是影響環境治理的主要問題,而綠色金融則是將環境治理作為工作的發展方向,通過綠色金融為環境治理提供大量的資金,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環境治理企業,這樣可以強化企業的節約意識,規范他們的環保行為;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通過綠色管理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比如銀行機構進行的賬單無紙化方式,節約了紙張的使用,有效地節約了能源。
1.3促進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首先綠色金融為銀行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發展良機。環境的日益惡化,使得社會對環境的問題越來越重視,環境投資已經成為社會投資的熱點行業,而綠色金融業務則是將綠色概念與金融產品融合為一體,豐富了銀行金融服務的內容,拓展了銀行的業務;其次降低銀行的金融風險。綠色環保是加快經濟結構轉型的新切入點,也是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新方向,因此綠色金融產品的推出勢必會降低銀行機構的經營風險;最后有利于提高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力。實施綠色金融雖然會增加金融機構的評估成本,不利于金融機構的短期盈利。但是長遠看,綠色金融符合國家的根本政策,優化了信貸結構,實現了金融機構新的增長點,有利于實現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2低碳經濟路徑下綠色金融創新所面臨的問題
2.1政府部門對發展綠色金融缺乏動力
雖然“低碳”“、碳金融”成為當前最熱門的名詞,人們也意識到發展碳經濟的重要性,但是我國在追求經濟全面發展的同時,我國政府部門對于發展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表現得明顯不足,而更多的是依賴外界的壓力而不得不進行綠色金融創新,比如中投公司沒有發揮自己的優勢從事碳交易,卻以碳交易市場規模小、制度不完善等由,拒絕參加碳交易,沒有為我國額碳交易市場建立提供應有的力量。
2.2綠色金融實施的主體較為單一
目前我國實施綠色金融的主體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銀行機構開設的綠色信貸業務,而其它一些金融機構對于綠色金融的探索則非常有限,比如證券業雖然對上市企業融資設立了環保要求,但是其主要針對的是“兩高”行業,同時對低碳、環保企業的激勵制度也不完善,導致上市企業實施綠色金融存在較高的難度。保險業雖然也在綠色金融實施方面進行著局部試點實驗,但是其僅限于環境污染責任險,使得綠色金融在保險業很難獲得全面推行。
2.3綠色金融信息溝通渠道不順暢
作為綠色金融運行過程中的兩大職權部門:環保部門和銀行部門之間存在著信息溝通不暢的現象,一方面環保部門的信息公布無法滿足銀行部門對環保信息的需求,影響綠色金融的執行效果;另一方面環保部門與銀行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模式不科學。它們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為單項運行,導致信息反饋機制的不健全,同時監管部門與司法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不暢也影響綠色金融的發展。
3低碳經濟路徑下的綠色金融創新模式
3.1加強國家金融體制的改革創新
一是要構建綠色金融發展的宏觀調控機制,國家要制定有利于綠色金融發展的宏觀調控政策,建立與綠色金融監管體系相適應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社會資金對綠色產業的支持,并且要嚴格限制高污染行業發展規模;二是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機構,國家要鼓勵各大銀行進行綠色金融改革,積極推廣綠色金融服務,拓展綠色金融產品;三是要建立綠色信貸體系。實施綠色信貸體系既可以實現對綠色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也可以限制與淘汰高污染的企業,實現經濟的發展。
3.2加強環保部門與綠色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針對環保部門與綠色金融機構、司法部門與監督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不暢的問題,我國政府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它們之間的信息溝通:首先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染企業信息的檢查力度,并且將污染企業的各項數據提供給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則根據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對污染企業進行信用授權以及信貸審批。同時金融機構也要及時將企業的信貸情況信息反饋給環保部門;其次建立新更新和異議處理機制。環保部門要及時對要求整合的企業進行重新審核,并且將審核信息反饋給金融機構,如果企業對于重新審議的結果存在異議,環保部門則要對企業進行評估與重審,并且將重審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
3.3開拓金融創新,豐富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發展綠色金融要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豐富金融產品創新,拓展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機構的市場競爭力:一是銀行機構要完善綠色信貸,在信貸行業、環境評估等方面制定統一的綠色信貸標準,并且創新信貸政策,比如在還款方式、還款周期上進行創新;二是保險業在現有的綠色金融產品的基礎上,要積極探索金融產品創新,比如對于環保達標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保費等方式開展保險業務產品;三是證券業要完善上市公司環保門檻,同時建立可環保板塊,為環保企業提供融資環境。
3.4加強綠色金融社會組織的建設
目前我國以“綠色良友”為代表的非政府組織已經成為社會公眾參與綠色經濟文化發展的重要載體和途徑,且具有了一定的規模。我國還可以嘗試發展更多的綠色金融的社會組織,投向綠色公益事業,如綠色企業家協會、綠色環保基金會等來作為獨立的第三方發揮監督作用,對金融機構實施綠色金融的社會責任進行全程評估,促使環保部門和金融業認真務實地落實綠色金融各項制度。以廣泛交流協商為前提,積極探索推動國際綠色金融合作組織,進行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著力開展綠色金融的規則制訂、標準協同、機構發展、人才培養、產品創新和綠色認證。
作者:傅程華 單位:江西青年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