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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連煦 單位:首都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語言的定義,就像文化的定義一樣,有很多種。常見的解釋包括:語言是協調人類活動的一個系統,語言是反映世界的客體等[1](P42-46)。由于語言反映人們對客觀世界的經驗和認知,并被人們當作工具借以完成交流活動或達到某種目的,所以,在把語言當作文化資源和文化實踐的語言人類學(LinguisticAnthropology)中,語言就是一種行動的方式,人們用語言做事情[1](P2)。語言還能反映群體和個人的分類方式和思維特征,反映他們的情感和價值觀。[2](P31)索緒爾(FerdinanddeSaussure)和喬姆斯基(NoamChomsky)都把語言看作一套正式的結構和一套社會文化實踐。[3](P110)一方面,語言作為歷史的沉淀,反映社會文化結構,并具備自身的結構,能夠指導和影響人們的思維和行動。另一方面,語言在被運用的實踐過程中,群體和個人的力量又構成能動性,反過來對語言結構形成沖擊,甚至改變語言。事實上,結構與能動并不能截然分開,而是一種互動的關系。
吉登斯(AnthonyGiddens)是結構與能動理論(structureandagencytheory)的核心人物,也是實踐理論(theoryofpractice)的創始人之一。①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theoryofstructuration)核心是:人們的行動被社會結構形塑,但它隨之又加強或重構這個社會結構。[3](P117)語言人類學家認為,不管口頭語言還是書面語言,都不可避免地嵌入社會文化關系的網絡。因此,話語(discourse)和文本(text)如何被社會文化結構形塑,以及人們的行動和實踐又如何加強和改變社會文化結構,就成為語言人類學研究的主要課題。
一、語言與社會
從廣義上來看,社會化(socialization)是指一個孩童或社會新成員獲取知識、定位和實踐、使其能夠在特定社會中有效而恰當地參與社會生活的過程。這個社會化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語言的使用來實現的。[4](P339)人們在社會中賴以生存的文化知識正是通過一些基本的語言符號被傳遞、溝通、復制或改變的。因此,語言是人類社會和文化的一部分。語言人類學主要從語義上對語言的社會文化功能進行研究。語言人類學作為一門學科,是20世紀初在美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博厄斯、薩丕爾(EdwardSapir)和沃爾夫(BenjaminLeeWhorf)三代師生為語言人類學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奠定了最初的理論基礎。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hypoth-esis)主要包含兩層內容:一層是語言相對論(linguisticrelativity),即任何層次的語言模式都顯示出不受約束的變化。[5](P383)也就是說,任何一個社會的語言系統都不同于其它社會的語言系統,并且語言結構的變化是無限多的。一個特定社會的文化只有使用它自己的語言才能得到充分表達。比如,唐詩宋詞翻譯成英文就只能達意而很難傳情。
反過來,英文中的一些表達方式也無法在中文里找到完全對等的結構。因此,每一種語言都是獨特的。另一層是語言決定論(linguisticdeterminism),即人們對世界的感知需要基于他們所使用的語言和語言結構,亦即語言決定著人們對世界的認識。比如,中文里對藍色的描述有深藍、淺藍、蔚藍、天藍、湖藍、海藍、灰藍、藍綠等等,當我們看到天空和海水時,才能用我們的語言知識來感受和辨別天空和海水的顏色。而在其它語言中,也許和中文一樣有天藍和海藍,但可能不一定有灰藍,也可能還有中文里不存在的描述藍色的詞匯,所以使用其它語言的人對藍色的感知和使用中文的人對藍色的感知很可能是不同的。于是,人們的語言就決定了他們在世界上能夠獲得什么樣的經驗。簡言之,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主旨就是語言決定思維。語言的不同引起了人們思維和行動上的差異,是語言在行使著社會文化功能。當語言被人們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表達出來,在社會網絡中產生意義,它就成為話語。話語被個體用于交流和互動,而互動又是在特定社會語境下、為了某種目的而進行的,所以話語的互動中體現著社會結構。由此看來,話語中既包含著個體的能動,也投射有社會的結構。
二、結構和語言人類學
人類學的結構-功能分析將文化定義為任何社會互動模式的組成要素。反過來說,社會體系的結構存在于制度化的和規范化的文化當中。[6](P245)離開文化,也就無所謂社會互動模式。更重要的是,文化本身也是制度化的和規范化的。每個社會都因其不同的制度和規范,擁有不同的文化,也才有我們現在看到的文化多樣性。毋庸質疑,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語言符碼來表達的。既然文化具有多樣性,有其自身的結構和特點,反映文化的語言也就具備多樣性,并被打上結構的烙印。當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尋找社會深層結構的時候,語言學家也在探究語言的深層結構。列維-斯特勞斯(ClaudeLevi-Strauss)終其一生尋找一種社會通則,試圖用社會深層結構(deepstructure)理論去解釋所有的社會文化現象。馬克思主義者把社會結構看作權力和象征的結合。語言學家喬姆斯基也提出了語言的深層結構,這個結構強調人類活動的象征性和人類頭腦中內在的規則。[6](P247)喬姆斯基認為所有人類大腦中都存在著深層結構的看法是對的,但這個深層結構就是社會經驗本身。[7](P13)結構無法脫離世界客體而憑空生成。人們從客觀世界中的生存斗爭獲得知識和經驗,使用語言描繪外部世界、表達思想和相互交流,使語言成為行動的一部分,并在反復試驗中,確立語言和行動的規則。這些約定俗成的規則逐漸取得合法化地位,最終成為結構,并在特定群體中產生約束力,形塑實踐。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慣習”(habi-tus)概念在結構與能動性研究中也起到重要作用。
慣習是歷史的具體呈現,常因內化為第二天性(secondnature)①而被忘卻作為歷史的存在。慣習是歷史的產物,也是歷史延續并活躍至今的見證[1](P44)。慣習是實踐(practices)和表征(repre-sentations)的生成過程。需要注意的是,實踐和表征本身也是不能脫離結構的。[3](P118)慣習體現了大量具有社會文化意義的思想和行動,其結果是再生產或重構慣習。雖然慣習中既有結構又有能動性,但布迪厄的慣習幾乎完全排除了行動者的自由意志。由于慣習反映并體現在結構當中,個人的思想和行動又總是傾向于再生產現存的結構,其結果是:在慣習所生產的無限思想、意義和行動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由能動者的自由意志實現。總體來看,布迪厄強調慣習的再生產傾向,再加上慣習的根深蒂固,使它既能應用于熟悉的環境,也能適用于陌生的情況,進而起到強化現狀的作用。因此,慣習更多體現出來的是結構,而非能動。下面來看一個結構體現在語言人類學研究中的實例:在英語中,如果女性被描述正在做某件事,或是她感受到了什么,特別是當這件事情或這種感受與男性有關的時候,她在句子中就失去了能動者的效果(thedisappearingagenteffect)。相反,如果女性是他人動作的承受者,則施加動作的主語(而非作為承受者的女性),就被在句子中突出出來。[3](P124)這個個案反映的是女性社會文化地位低于男性社會文化地位的結構。在男權至上的社會中,女性被要求服從,女性的意志被弱化,女性的判斷和感受被忽略,以至于女性何時能夠作為句子的主語出現,也就取決于人們頭腦中的意識結構了,而這個意識結構顯然受制于當時的社會文化結構。社會關系如何投射在語法范疇中,一直是語言人類學研究的重要課題。[5](P387)由于語言是歷史的積淀,社會結構就被如實地反映在語言中,并留存下來。#p#分頁標題#e#
很多早期的語言社會化研究都聚焦于兒童與其撫養者之間的關系。[4](P341)人類學者也非常關注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如何習得社會的結構,其中對兒童語言特點的研究又是最為常見的。兒童在與其撫養者的交流中實踐著社會活動,獲取著語言和社會技能,以及某一種文化的世界觀。兒童不僅學會如何說話,也學會如何思考,如何做出適當的舉動,如何感受和表達情感,從而扮演新的角色,擴大社會視野。所有這一切,都受到社會結構的規約。兒童必須在這個結構中與他人一道構建有意義的社會情景和創造有意義的文化活動。兒童也只有將自己融入所處的社會結構,才能成為這個社會的合格成員,才能在這個社會結構中謀取發展。語言社會化一直被認為是個終身的過程,但對成年人的研究卻相對較少,也有一些語言人類學家研究新移民在適應社會過程中的語言特點。
筆者從文本話語受到社會結構支配的方面做了一點分析。通過細讀谷歌駐中國公司拒絕接受審查制度事件發生后的一個月內(2010年1月至2月),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站上刊登的20篇相關報道,發現這些新聞文本所建構的話語是具有結構性的。20篇報道中大量使用了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的語言結構,被引用者當中包括:總統奧巴馬、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議員、白宮發言人、歐盟互聯網高級官員、谷歌執行總裁、谷歌發言人、谷歌高級律師、網絡及國家安全專家、新聞觀察團負責人、美聯社記者、美中商會主席、大學教授和人權活動者。他們在新聞報道中都無一例外的發出同一個聲音———支持谷歌。這些文本話語所隱含的社會結構是:“谷歌是言論自由的,中國是言論不自由的;谷歌是善的,中國是惡的。”美國相關報道的文本在提到郵件被侵入的人權活動者時,把他們描述為“受害者”(“victim”)和“獵物”(“prey”)。涉及到藏獨勢力時,用的是“力量”(“Tibetanindependence”),提到時,用的是“精神運動”(“FalunGongspiritualmovement”)。顯然,這些語言的表達也是結構性的。事實上,文本試圖建立的話語力量反映的是美國人的憂慮心態。他們擔心世界結構將要發生變化,害怕中國不再需要和重視美國,害怕中國成為權力大國、在經濟上扮演領導者的角色,歸根結底,是害怕西方至上的結構受到挑戰。一個跨國公司能夠掀起大風大浪,與事件背后的結構之爭是密不可分的。
三、能動和語言人類學
20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歐和東歐的社會動蕩使很多學者試圖理清個人能動性和社會結構之間的關系,再加上后現代/后結構批評對非人格化主宰敘事(impersonalmasternarratives)(或稱客觀的主宰敘事)的質疑①,能動理論開始備受矚目。能動是指在行動中與社會文化相協調的能力。[3](112)能動更為具體的兩種解釋分別為:作為自由意志的能動(agencyasafreewill)和作為抵制的能動(agencyasresistance)。[3](P114-116)一方面,作為自由意志的能動強調自我意識、理性、意圖、動機、責任、控制等,并期待被認可或者得到回報。[3](P114)有些學者認為能動有大有小,比如偉人和領袖就具備很大的能動性,而普通人只有很小的能動性,甚至根本沒有。這樣的分析有一定道理:能動者的心理不同,需求不同,實踐能力有差別,再加上歷史機遇等因素,至少從實踐的結果來看,有些能動者的實踐大大改變了社會面貌、推動了歷史進程,而另一些人的實踐則淹沒在滾滾歷史潮流中。筆者認為,每個人都有能動性,即使很小的能動性一時無法改變社會結構,它也在動態地復制和再生產社會結構。之所以說它是動態的,就在于復制和再生產的過程中,改變一點一滴地到來、不知不覺地發生。人們往往只看到巨大的變革,而忽略變革到來之前漫長無際的重復和累積,也就忽略了蕓蕓眾生看似微弱的能動性。
另一方面,作為抵制的能動,常在女權主義問題中被提及。這是因為女權主義者需要喚起女性在傳統中喪失了的抵制,通過突出個人和群體的抵制,達到與男權統治相抗衡的目的。此外,一些學者也把能動等同于抵制統治的行動,把這一概念應用于社會對個人壓迫的研究中。[3](P115-116)事實上,當今世界沒有任何一個社會能夠保證絕對的平等。正因為不平等現象的現實存在,作為抵制的能動也就存在于所有社會中。以現代中國社會為例,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增多就體現了能動作為抵制的力量。畢竟社會是階級和分層的社會,處在不同層面的能動者都有自身的利益和訴求,不可避免地與既有結構和其他層面的能動者產生矛盾,并總是試圖通過行動和實踐改善自身地位,努力向上一層級流動。
當矛盾激化時,就有必要對既有結構做出適當調整,爭取主動,化解危機。在結構和能動的互動關系中,就某一具體事件而言,總有一個先動,一個后動。后動者自然處于被動。平衡已然打破,不動者必然被推動。結構若要占取先機,只有設計好下一個平衡。語言人類學家將語言看作社會行動/實踐,意義產生于特定的社會活動,由社會活動的參與者共同構建。能動者正是社會活動的參與者和意義的生產者,所以對能動者及其活動的理解才越加緊迫。對語言人類學家來說,語言中沒有任何一個詞語是中立的。每個詞語都有語境,離開語境的詞語無法承載社會和文化意義。當意義在語境中被參與者建構起來時,社會現實也就被建構起來了。能動性不是先于語境而存在,而是產生于有具體時間地點的社會文化中。[3](P111-112)語言人類學致力于在語言中尋找人類行動的意義和解釋。語言研究和意義研究已是水乳交融,密不可分。[2](P32)這樣的研究離不開對能動者自身的分析,離不開對能動者所生產的話語和文本的分析,也離不開對能動者所處語境———即具體社會文化事件的分析。語言人類學家杜蘭蒂(AlessandroDuranti)更為細致地指出,解釋說話人的意思往往還要看其對他人的心態,因為聽話者也是意義產生的合作者。[8](P406)從這個視角上看,不僅說話人生產意義,聽話者也協同生產意義。是說話人和聽話者的互動產生了意義。更為微妙的是,說話人和聽話者都具備能動性,可能擁有共同的或是不同的意圖及期待,并且都處于某個特定語境中,受到結構和規則的制約。這樣一來,說話人所講的很可能并不是他真正要表達的意思。從字面是不可能尋到意義的,分析者必須了解:講出來的話可能只有一部分來自說話人的本意(甚至根本沒有他本人的意思在里面),另一部分則綜合了聽話者的期待、語境的限制以及更大的社會文化結構的制約。一個人話語的含義究竟可以復雜到何種程度尚未可知,但西方社會科學認為個人屬于社會結構的各個層面:階級,民族,國家,族群,部落,親屬團體,性別,宗教,種姓,代際等。[8](P414-415)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創造話語和文本時,他有可能把自己放入任何這樣一個或多個語境及結構中去,從而使意義變得無限復雜化。也正因如此,與其尋找意義的確定性解釋,不如尋找約束意義的條件,即艾赫恩(LauraAhearn)所倡導的約束意義的實踐理論(apracticetheoryofmeaningconstraint),它代表了語言人類學研究的一個新方向。#p#分頁標題#e#
能動性在語言人類學研究中的體現有很多例子。比如,作為一個說話人,他更多的角度是從自身出發,思考對別人所做的事情,而不是考慮別人對自己所做的事情。因此,在這個說話人對世界的看法當中,他自己就是能動者。在所有語言的普遍語法規則里,說話人在語言交流中的位置是最突出的,其次是被稱呼者(addressee)。也就是說,英語中的“I”和“you”在語言中最易出現在施事者(agent)①的位置上。[3](P123)這就說明,人在思考和說話時,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語法也在結構著語言的使用者:“我”之所以如此頻繁地出現在幾乎所有語言的施事者位置上,體現了人作為能動者,有著強烈的表達和行動欲望,甚至是支配和改變事物的欲望。另一個經典例子是杜蘭蒂對薩摩亞人(Samoans)語言的研究:當強大個體譴責他人惡行時,更有可能使用主動格,而弱小個體的語言表達則傾向于解釋事件和避免譴責他人。[3](P124)由此可見,語言的使用能夠反映和強化能動者在社會文化中的地位和等級。20世紀90年代,很多西方語言人類學家都在關注能動性的研究,做出了諸多有益的嘗試。例如,Goodwin(1990)發現女孩子在同性別的內部交流中,比男孩子更多使用風格迥異的談話,以達到不同的目的。但當女孩與男孩交談時,她們就會更多使用男孩的話語模式,從而在與男孩的交流中獲得身份認同。Sheldon(1993)發現學齡前兒童在解決矛盾和爭端的實踐中會主動地使用話語模式來形塑他們發展中的性別身份。
Hall(1995)則研究了應召女郎如何在電話中使用傳統老套的、無助的女性話語來操弄模糊的能動性,以達到贏得經濟獨立的目的。[3](P125-126)在中國,語言人類學的開山之作是羅常培先生于1950年出版的《語言與文化》一書。[9](P19)2008年,周慶生先生主編出版的《中國語言人類學百年文選》收錄了九大類別、三十幾位作者的共53篇論文,其中不乏語言結構與能動的研究。此外,據筆者的觀察,能動力量在中國社會的新興語言現象中有著突出表現。由于互聯網在中國的普及,新興語言現象往往一夜之間就能傳遍大江南北。2010年以來最為熱門的一個詞是“被”:“被增長”、“被就業”、“被自愿”、“被自殺”、“被健康”、“被和諧”、“被代表”、“被捐款”等等,似乎任何事情都能被冠以一個“被”字,乃至整個時代都被稱之為“被時代”。按照新華字典的解釋,當“被”用在動詞的前面時,表示受動。也就是說,人們在使用帶“被”字的結構時,意在表示受到了限制。由于語言是行動的表征,那就意味著人們認為其行動也受到了某種限制。又因為語言的特點能夠折射出社會結構和社會語境,人們就很容易將帶“被”字的語言表達與行為受到社會結構的限制聯系起來。但實際上,看似很結構化的“被”字下面所蟄伏的,正是個人能動向社會結構的公開挑戰。“被”字結構能夠得到如此廣泛的應用,恰好說明個人能動正在試圖沖破社會結構,是一股強大的力量。“河蟹”、“杯具”、“蝸居”、“蟻族”、“剩女”、“裸婚”、“車奴”、“房奴”、“孩奴”、“樓歪歪”、“橋脆脆”、“躲貓貓”、“釣魚執法”等等,無一不在表達著個人對社會的制衡以及能動和結構之間的對抗。能動個體的聲音越來越多地穿透牢固的社會結構,構建著不可忽視的話語權。
四、結語
人類學的批評性話語分析和文本分析能夠很好地呈現結構與能動之間的關系。話語和文本的人類學研究,清楚地表明語言也有結構和能動,話語和文本無時不刻地折射著社會和文化現象,是我們了解和解釋社會及文化的重要途徑。批評性話語分析(CriticalDiscourseAnalysis,簡稱CDA)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末的歐洲,目的在于分析語言中顯現出來的統治、歧視、權力、及控制的結構關系。[10](P448)社會文化的變遷既是結構變化的過程,也以話語的形式存在。并且,變遷的過程很大程度上受到話語的形塑。批評性話語分析的視角主要在于語言/話語和社會結構的關聯,旨在揭示社會結構如何以權力關系和意識形態等形式構成對話語的沖擊。[10](P449)語言既包括口頭語言,也包括書面語言,有些學者還強調視覺形象也是話語概念的一部分。批評性話語分析常見的研究主題有:意識形態,種族主義,經濟話語,廣告與促銷文化,媒體語言,性別研究,體制話語,教育和讀寫能力等。[10](P450-451)這些領域的研究凸顯了權力的不對稱和結構的不平等。批評性話語分析經常使用的概念和方法是韓禮德(MichaelHalliday)的元功能(metafunctions)①和系統功能分析(sys-temic-functionalanalysis)②。人類學不僅把文本當作一系列的象征客體,還把文本看作一種工具,一種產品,和一種社會行動的方式。[11](P103)接受語言是一種行動方式的定義,就不難理解人們也可以用文本來做事情。文本的生產過程中,文本是行動和工具。作為產品的文本用以表達意義。文本分析的人類學框架主要探討宏觀社會過程與微觀文本形式之間的關聯,也就是研究文本的形式、設計、符碼建構與話語生產、傳播和接受之間的關系,特別關注文本中顯現的權力維度。[11](P100)從文本的構成完全可以看到文本所處語境的社會和文化系統。
語言人類學和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ism)都相信文本是不完整的,文本的解讀具有開放性,只有“深讀”(deepreading)才能解開文本的真正含義。只有加入讀者對外部社會文化的理解,才能填充意義的空白,才是對文本完整的理解。[11](P104-105)這意味著文本的理解必須放在具體語境中。人類學的文本研究強調文本、讀者和作者之間的社會文化互動,[11](P112)努力找尋文本與社會結構及文化意義體系(如神話、親屬制度、交換及回報模式等)之間的關聯。[4](P341)由于每種語言都是歷史進化的產物,所以從歷史的角度解釋意義也是非常必要的。[12](P10)文本的力量就在于它能使人們接受社會現實,而且還可能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接受。這里面有著語言意識(languageideology)的因素。語言意識是一種理解文字實踐的力量,它使語言結構和語言使用合理化。[12](P57)正是由于語言意識的存在,人們才能接受文本,從而接受社會現實。此外,人類學還對元文本性(metatextuali-ty)感興趣,即用一個文本對另一個文本進行批評性的評論。實質上,任何文本都是一種互文(in-tertext)。任何文本都是過去引文的重新組織。互文性(intertexuality)既是一種理論,也是一種方法,它向我們顯示了文本所包含的“文下之文”。[13](P432)對多個相關文本的研究必然能夠揭示更多的意義,也使意義的解釋更加可靠。#p#分頁標題#e#